
进出口货物不再因繁琐的转关手续而滞留,而是像搭乘"直通车"般,一次申报,全程畅通。海关总署近日发布的2026年第12号公告,正式将这一愿景变为现实。自1月27日起,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试点启动,标志着中国跨境物流效率将迎来显著提升。
这项新规的核心在于"一单到底"。过去,企业在多式联运过程中,需要多次申报转关手续,耗时费力。现在,符合集装箱载运条件的货物,只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次性传输多式联运申请单及电子数据,即可替代传统的转关重复申报流程,实现"一次申报、一单贯通"。
试点范围涵盖境内铁路或水路与跨境水路运输的组合模式。为确保货物安全,联运经营人需全程维护商业封志完好,并在货物抵达启运地、换装地、指运地等关键节点,实时向海关传输到离场信息。海关可对铁路换装实施非监管场所作业监督,境内多程运输则需分段上报物流动态,实现全程可追溯。
1月27日,全国首批采用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的进出口货物,已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海南、重庆、广西等地港口或场站办理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手续,成功实现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新模式的双向贯通。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青岛、济南、海口、重庆、南宁等海关率先开展试点,为后续推广积累经验。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表示,海关将"一单制"、"一箱制"融入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旨在打通沿海港口、边境口岸与内陆腹地的物流通道,实现"港口+铁路+内河"联动发展,让内陆地区共享港口、口岸开放优势,推动形成沿海内陆协同开放的新格局。
该模式下,企业仅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一份多式联运申请单,就能实现"一次申报、一单贯通",显著精简了申报内容,并支持企业灵活换装作业等物流需求,具有申报数据更简练、通关手续更便捷、物流操作更灵活的特点。
该负责人强调,此次试点的新模式是海关服务高水平开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提供精准赋能。
多式联运"一单到底"模式的推行,不仅是通关流程的优化,更是对整个物流生态的重塑。它将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共享,最终形成一个更加高效、智能、绿色的物流网络。随着试点的深入推进和经验的不断积累,这一模式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