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际航运领域,经核实的总重(Verified Gross Mass,简称VGM)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与合规运营的核心数据指标。VGM指集装箱装载货物后的实际总重量,包含货物本身、包装材料及集装箱皮重三部分。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准确提交VGM数据是托运人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全球海运供应链安全高效运转的重要环节。
VGM申报流程优化
传统申报方式需随提单补料同步提交VGM数据。现航运系统已升级数字化申报通道,托运人可通过"订单资料夹"独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分步骤申报指引
- 账户登录: 访问航运管理系统官网,通过用户名密码完成身份认证
- 进入申报界面: 在导航栏"管理"模块选择"经核实总重(VGM)申报"子菜单
- 订单筛选: 系统将显示待申报订单列表,选择目标订单进入详情页
- 数据录入: 定位需申报集装箱编号,点击"更新VGM"按钮录入经核实的重量数据
VGM申报主体权限规范
为确保数据权威性与责任可追溯性,国际航运协会明确以下申报主体权限分级:
- 首要责任方: 原始订舱单位(订舱方)
- 合约主体: 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协议的法人实体
- 变更情形处理: 当托运人信息发生变更时,按"单证托运人>托运人"的优先级确定申报主体
- 代理权限: 经备案的出口货运代理人可行使申报权
需特别注意,当存在单证托运人时,系统将自动锁定其专属申报权限,其他关联方无法重复提交。
技术规范与法律依据
VGM申报需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第MSC.1/Circ.1475号通函要求,重量核准应采用经计量认证的衡器称重或累加计算法。中国交通运输部《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误差超过±5%或未按规定申报的集装箱将禁止装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