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摩洛哥边境,一批看似普通的货物正在接受海关检查。与常规流程不同,海关官员不仅核查品名、数量等基础信息,更启动了一套精密的环境合规审查机制。这一场景折射出摩洛哥海关在环境监管领域日益精细化的管理实践。
一、法律与政策基础:构建多层次监管网络
摩洛哥海关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形成了国际公约与国家立法相互补充的立体框架:
1. 国际公约执行机制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1976年通过国内立法转化,海关承担进出口货物合规性审查及非法贸易打击职责
- 《蒙特利尔议定书》 :1992年采纳后,海关建立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监控系统
- 《巴塞尔公约》 与 《鹿特丹公约》 :分别规范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和化学品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2. 国内立法体系
摩洛哥通过系列法律法规细化操作标准:
- 2006年《废物管理和处置法》确立基础监管原则
- 2008年法令明确20类危险废物分类标准
- 2018年《废物进出口和过境条件》规范全流程管理
二、协同治理模式:跨部门职责分工
海关总署、环境部、水利林业局等机构形成监管合力:
1. 职能配置
- 海关总署 :负责货物清关前文件核验与实物检查
- 国家水利和林业局 :签发CITES许可证
- 环境部 :审批危险废物跨境转移文件
2. 合作机制
通过联合培训、数据共享、风险指标协同开发等方式,提升塑料废物、电子废物等七大类商品的监管效能。
三、技术创新:数字化监管工具应用
1. 单一窗口系统整合
将环境许可审批纳入贸易单一窗口,实现:
- 企业在线提交环保合规文件
- 监管部门并联审批
- 政策法规集中发布
2. 高级货物信息(ACI)系统
通过提前获取货物数据,结合WCO数据模型进行风险评估,显著提升查验精准度。
四、挑战与展望
当前体系面临环境犯罪手段升级、监管资源不足等挑战,未来将重点推进:
- 区块链技术在废物溯源中的应用
- 与欧盟国家建立危险废物联合监控机制
- 循环贸易平台建设促进绿色供应链发展
摩洛哥的实践表明,海关环境监管需要法律、协作与技术三要素的有机结合。其构建的多利益相关方协同治理模式,为发展中国家平衡贸易便利化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有益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