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货物漂洋过海抵达港口后,开箱验货时发现货物破损严重甚至不翼而飞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又该如何界定?国际海运中的货损货差问题需要外贸从业者掌握明确的责任划分与规范的索赔流程。
一、责任划分:提单、环节与公约的三重考量
海运货损/丢失的责任界定需要综合考量提单记载、运输环节以及国际公约等多重因素。其中,"清洁提单"(即未对货物或包装瑕疵进行批注的提单)在责任追究中具有关键作用。根据货损发生的具体节点,责任主体可分为船公司、货代和货主三方。
- 船公司责任: 承担货物装船后至卸船前的风险。在此期间因船舶颠簸、装卸不当、集装箱密封破损或港口堆存丢失等情况造成的货损,船公司应负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货代责任: 主要涉及拼箱货的集货/拆箱环节及中转运输过程。因操作不慎导致货物磕碰、擅自更换集装箱、未按要求加固货物或衔接失误造成中转丢失等情况,货代需承担责任。但若货代仅作为订舱代理,责任将随提单主体转移。
- 货主责任: 包括货物自身包装瑕疵、加固不到位、唛头标志不清导致错提丢失,以及装船前已发生的货损。货主申报不实(如货值或品名)导致的损失也需自行承担。
- 第三方责任: 如码头装卸设备故障或海关查验操作不当等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损,应由相应责任方承担。此类情况需第一时间现场取证以便追责。
二、索赔流程:环环相扣的关键步骤
索赔流程遵循"及时取证→明确责任方→时效内提交材料→跟进理赔"的基本逻辑,不同责任方的索赔步骤大体相同但需注意细节差异。
- 第一时间取证: 发现货损后立即拍照/录像记录破损位置、程度及集装箱封条状态。整柜货物要求码头出具残损单/溢短单,拼箱货物要求货代提供理货记录,并确保双方签字确认。缺少现场凭证将导致索赔失败。
- 明确责任方并发通知: 凭提单和现场凭证初步界定责任方(船公司、货代或码头)。提货后7天内须向责任方发送书面索赔通知(建议邮件+纸质版),明确货损详情、索赔金额及依据。逾期将丧失索赔权。
- 准备索赔材料: 需提交完整材料包括:索赔申请书及通知、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现场取证文件、残损单/理货记录、第三方货损鉴定报告、维修/补货费用凭证及货物价值证明等。
- 跟进理赔协商: 责任方通常需1-3个月审核案件。期间需持续跟进并按要求补充材料。若协商未果,可凭完整凭证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国际海运风险与机遇并存,准确理解责任划分与规范执行索赔流程,是外贸企业风险管控的重要能力。掌握这些实务要点,有助于在货损发生时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