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对外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企业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然而,面对"免抵退税"和"免退税"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不少外贸企业,尤其是刚开始涉足出口业务的企业,常常感到困惑。究竟应该选择哪种方式?二者之间又存在哪些关键差异?
以一家准备将自主研发新产品推向国际市场的制造企业为例,在出口退税备案时,财务人员面临关键选择:是选择"免抵退税",还是"免退税"?这个决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利润空间。这并非个例,而是许多外贸企业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
出口退税核心概念解析
要理解"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区别,首先需要明确出口退税中的三个核心概念:
- 免: 指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均可免征增值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同样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
- 抵: 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进项税额,可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
- 退: 指生产企业在当月应抵减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减完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则可直接退还相对应的进项税额。
"免抵退税"与"免退税"的实质性差异
两种退税方式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在适用主体、计算公式和计税依据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 适用主体不同
- 免抵退税: 适用于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这类企业通常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厂。
- 免退税: 适用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主要从事贸易活动。
2. 计算公式对比
免抵退税计算方式:
该计算涉及多个步骤:
-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折合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 根据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免退税计算方式:
计算相对简单: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当期应退税额 = 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货物:当期应退税额 =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 × 出口货物退税率
3. 计税依据差异
免抵退税计税依据: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以实际离岸价(FOB)为准
-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扣除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扣除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金额
免退税计税依据: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以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价格为准
-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准
政策选择建议
选择退税方式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具有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应选择"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则应选择"免退税"。企业在决策时还应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税务风险等因素,必要时可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选择最优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