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37调查电子眼镜案浪之音等企业突围背后玄机大揭秘

美国ITC“电子眼镜”337调查部分终止,浪之音电子等多家企业成功结案。文章深入解读337调查的特点与影响,分析浪之音等企业“突围”的原因,并为中国企业应对337调查提供策略建议,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美国337调查电子眼镜案浪之音等企业突围背后玄机大揭秘

随着增强现实(AR)技术快速发展,电子眼镜产品正成为科技创新的前沿领域。然而在技术突破的背后,知识产权纠纷的硝烟已悄然弥漫。近期,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发起的337调查出现新进展,部分涉案企业已成功摆脱诉讼困扰。

337调查:知识产权领域的"核武器"

337调查是美国ITC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针对涉嫌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其特殊效力体现在:

  • 程序迅捷: 通常12-18个月内即可完成调查,远快于普通司法程序
  • 举证灵活: 相比法院诉讼,对权利人的举证要求相对宽松
  • 制裁严厉: 认定侵权后可签发排除令,直接禁止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电子眼镜专利战:跨国企业的生存考验

2025年6月,美国Ingeniospec公司向ITC提起申诉,指控多国企业生产的电子眼镜侵犯其两项美国专利(调查编号:337-TA-1455)。涉案企业包括中国的大疆创新、佳禾智能、浪之音电子等知名科技公司。

这场诉讼被视为电子眼镜行业的"生存游戏",被诉企业必须通过技术对比分析、专利无效抗辩或和解谈判等方式寻求突破,否则将面临失去美国市场的风险。

成功突围:浪之音电子的撤诉案例

调查过程中,ITC分阶段终止了对部分被告的调查。其中深圳市浪之音电子有限公司的案例颇具代表性——由于申诉方Ingeniospec主动撤回指控,ITC最终决定终止调查。

专业分析认为,撤诉可能源于以下因素:

  • 申诉方发现侵权证据链存在缺陷
  • 双方通过谈判达成保密和解
  • 申诉方调整诉讼策略聚焦核心目标

多元化应对策略成效显现

除浪之音外,杭州光粒科技、新加坡Halliday & Global等企业也先后摆脱诉讼。这些企业采取的应对方案包括:

  • 技术对比分析证明产品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 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削弱对方权利基础
  • 改进产品设计规避专利风险

中国企业应对启示

面对日益频繁的337调查,中国科技企业应当:

  •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 提前进行海外专利布局
  • 组建专业应诉团队快速响应
  • 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专利突围

据统计,约15%的337调查以申诉方撤诉告终。本案原定2026年12月结案,随着多企业成功解套,整体进程将大幅提前。这一案例表明,通过专业应对和策略选择,企业完全可能在337调查中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