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国际贸易往来中,货物被海关扣留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此类突发状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流程至关重要。本文将系统解析海关扣留货物的常见原因、期限规定以及最终处置方式,为相关企业及个人提供参考。
一、扣留原因解析:违法嫌疑为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海关扣留货物主要基于以下三类情形:
- 涉嫌走私的货物及运输工具: 包括申报价值不实、品名伪报、夹藏违禁品等行为
- 违反海关法规的货物: 涵盖侵权商品、未经许可进出口商品、超量限制商品等
- 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 如虚假合同、发票等书面凭证
二、扣留期限规定:最长可达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
- 常规扣留期限不超过1年
- 经批准可延长1年
- 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计入扣留期限
注:虽然《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但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优先适用特别法规定。
三、货物最终处置的五种情形
1. 解除扣留
符合以下条件时海关应解除扣留:
- 违法嫌疑排除
- 扣留期限届满
- 处罚决定已履行
2. 先行变卖
对危险品或易腐货物,海关可先行变卖并保存价款。
3. 变价抵缴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且未申请救济的,海关可依法变卖货物抵缴罚款。
4. 收缴处理
适用于特殊情形下的非处罚性处置,包括:
- 禁止进出境物品的特殊处理
- 当事人无法查清的走私物品
5. 没收上缴
经法院判决或海关决定的走私货物,将没收并上缴中央国库。
四、注意事项
案件调查过程中可能产生取样损耗,导致返还货物数量与原数量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
- 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 配合提供证明材料
- 关注取样鉴定程序
通过了解海关执法的法律依据和处置流程,相关当事人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货物扣留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