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国际贸易是一场环环相扣的接力赛,那么货运代理(货代)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然而,一旦交接棒出现失误,轻则影响效率,重则造成经济损失。近期,一起因货代操作失误导致的近2000美元损失案例,再次敲响了跨境物流风险管理的警钟。
该案例涉及印尼操作方A公司与英国委托方B公司,争议焦点在于MBL(海运主提单)电放延迟,导致额外费用产生,双方就责任归属问题产生严重分歧。本文将深入剖析此案例,揭示DAP(目的地交货)贸易条款下物流操作中常见的风险点,并为相关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
案件背景:DAP条款下的责任划分
英国B公司委托印尼A公司处理一票从英国至印尼的DAP条款货物,约定A公司负责目的港的清关和送货,B公司负责MBL电放以及起运港的文件处理。DAP条款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中的一种贸易术语,它明确了卖方(本案中为B公司)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包括运输、清关等,但不包括进口关税。买方(收货人)则负责卸货。看似清晰的分工,却在此次事件中暴露出潜在的风险点。
争议焦点分析
争议焦点一:直提时间约定不明 涉案货物为特殊框架柜,船公司要求"车船直取",即货车直接从船上提取货物,避免二次装卸,以提高效率并降低货物损坏的风险。否则,将产生滞箱费。然而,双方协议中仅注明"超时等候费由收货人承担",并未明确"DO(提货单)发放时效",导致责任界限模糊。
争议焦点二:MBL电放时效缺乏约定 B公司掌握MBL的控制权,其电放操作直接影响DO的申领。由于6月4日MBL处于"Hold"状态,报关行无法办理DO,A公司多次催促B公司进行电放,但B公司延迟了4天才完成电放,错过了船公司要求的提货时间窗口。
争议焦点三:替代方案沟通缺失 事后,B公司提出"仓储方案成本更低",认为将货物暂存仓库可以避免滞箱费和等候费。然而,B公司在事中并未与A公司或收货人协商替代安排,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仓储方案的成本更低。
平台介入与责任认定
在接到A公司的反馈后,JCtrans平台依据双方约定文件以及物流操作惯例展开协调。平台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认定:
1. 条款约定的刚性约束: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DAP贸易术语,B公司作为委托方有义务确保货物顺利交付,MBL电放是其关键责任之一。电放延迟已构成对约定内容的未履行。
2. 因果关系的直接关联: 平台查证显示,6月4日因MBL未电放导致DO无法办理。尽管A公司当天多次催促,B公司直至6月5日17时51分才完成电放,错过了当日15时DO申请截止时间,最终DO延迟至6月9日发出。
3. 核实费用真实性: A公司提供了船公司320美元滞箱费账单、1600美元车队等候费发票,并说明其已承担部分成本。收货人也出具说明,确认延迟由MBL电放问题导致。
风控提示:跨境物流企业的风险防范
本案例为从事跨境物流的企业,尤其是操作DAP/DDP等门到门条款的同行,提供了以下风控提示:
1. 明确时间节点: 在协议中具体约定关键操作时限,如"MBL电放须在到港前24小时完成",替代"及时"、"尽快"等笼统用词。
2. 建立应急沟通机制: 约定异常情况下的联络流程与响应时间,并提前协商替代方案触发条件。
3. 全程保留书面凭证: 重要沟通、费用确认均应通过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及时收集船公司、车队等第三方单据。
4. 细化费用责任边界: 如约定"超时等候费由收货人承担,但因委托方单证问题导致的延迟除外"。
5. 投保相关保险: 考虑购买货运责任险,以应对因自身过失造成的损失。
跨境物流环节紧密相连,严谨的协议与顺畅的沟通是风控的基础。本案中1920美元的额外费用,通过更清晰的事前约定本可避免,也提醒我们:风险防控,重在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