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雄心勃勃的创业者而言,加盟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是快速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在支付特许经营费获得品牌授权后,进口商品时面临一个关键问题:支付给特许人的品牌使用费是否应计入进口商品的关税价值?这不仅关系到企业成本核算,更是海关估价领域的重要实务问题。
WCO最新咨询意见解析
2017年5月,世界海关组织(WCO)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在第44届会议上通过了一项重要咨询意见。该意见源于墨西哥提交的特许经营案例,明确了品牌使用费与关税价值的认定标准。
核心判定原则
根据该意见,当特许经营者支付的品牌使用费满足以下条件时, 不应计入 进口商品的关税价值:
- 费用主要用于在进口国使用特许人的品牌和运营体系
- 与进口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 关联的是后续生产和销售环节
WTO估价协议框架下的解读
该意见细化了WTO估价协议中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规定,明确了三种典型情形:
- 应计入情形: 费用作为进口商品销售条件且无法与商品分离
- 不计入情形: 费用仅关联进口国境内的品牌使用权
- 需个案分析情形: 费用部分关联进口行为
墨西哥案例的示范意义
典型案例显示,某墨西哥公司获得美国快餐品牌授权后:
- 进口原材料用于本土生产
- 支付品牌费用于市场运营支持
- 海关认定该费用与进口行为无直接关联
此裁决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企业实务操作建议
为妥善处理品牌使用费估价问题,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 在特许协议中明确费用性质和用途
- 确保支付方式与进口商品脱钩
- 完整保存交易凭证和合同文本
- 必要时寻求专业海关顾问支持
海关估价的复杂性提示
需特别注意,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品牌费可能被计入关税价值:
- 费用支付是进口的必要条件
- 费用金额与进口数量直接挂钩
- 涉及技术转让等附加条款
该咨询意见已纳入WCO估价汇编,成为海关执法和企业合规的重要依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交易结构,审慎评估相关费用的税务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