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复杂的关税政策对企业而言犹如一张紧密交织的网。2023年5月15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布针对船舶运输及在途商品的最新指引,明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框架下的关税措施实施细则。新规将对进口商产生显著影响,特别是涉及时间节点计算的反向关税政策。
政策要点解析
根据CBP更新的IEEPA常见问答文件,所有装载于最终运输船只且目的地为美国的货物,若在特定截止日期后完成装载,将丧失申请在途免税或基准10%反向关税的资格。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货物在原始装载港口截止日期前发出,只要未满足最终船只装载时间要求,仍将适用新规。
美国目的货物装载于最终海洋船只的日期 | 反向关税率 | 备注 |
---|---|---|
2025年4月5日之前 | 反向关税免除 | |
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4月8日 | 10% | 适用,除非货物符合免除反向关税的例外 |
2025年4月9日 | 10% | 专门适用于来自中国、香港与澳门的货物,除非货物符合免除反向关税的例外 |
政策实施关键变化
CBP最新说明明确,反向关税的有效性与合格性判定标准发生根本性转变:
- 运输方式(如海运)不再作为主要判定依据
- 货物装载于最终船只的日期成为决定性因素
- 供给船的装载日期不能用于关税减免计算
合规场景分析
场景A:符合反向在途条款
某批美国目的地货物在截止日期前装载于直航美国的船只。虽运输途中可能经停外国港口进行装卸或补给,但货物始终未离开该船。根据新规,此情况符合反向在途条款。
场景B:不符合反向在途条款
货物先装载于前往第三国的供给船,在截止日期后转运至美国目的地船只。即便供给船装载时间早于截止日期,仍不符合豁免资格。
企业应对建议
政策调整将导致符合在途免除条件的入境申报显著减少,进口商可能面临以下选择:
- 接受CBP的关税评估,补缴因日期变更产生的高额关税
- 向CBP提交正式抗议(需提供完整物流证明文件)
业内人士建议,进口企业应建立货物运输时间追踪系统,重点关注最终船只装载日期这一关键节点,必要时调整物流方案以规避政策风险。